各部门、科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激发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热情,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于2021年6月8日下发了《关于开展第十六届贵州省青年科技奖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黔科协组发 [2021]80号)。现转发你们,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成果和作出重要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形式及程序
(一)组织推荐
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省属有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驻黔单位,省军区政治工作局,高校(企业)科协分别负责本系统(行业、单位)的推荐工作。由推荐对象所在单位提出明确推荐意见,经主管部门(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后推荐报送。
(二)本人自荐
符合推荐条件的人选,可采用自荐形式报名参评。自荐须由2名同行专家(同行专家须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同时须有1名同行专家与自荐人选非同一工作单位)对推荐对象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明确推荐意见,分别填写《贵州省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由自荐人报送。
三、推荐名额和表彰人数
各市(州)一般可推荐2至3人;省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企业)科协,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省属有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驻黔单位,省军区政治工作局一般可推荐1至2人。采用自荐形式的人选,仅可推荐本人。本届拟表彰人数3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推荐。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1.推荐单位推荐工作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程序、候选人人数、评审情况等。采取自荐形式人选,不报送该项材料。
2.推荐单位评审专家名单1份。采取自荐形式人选,不报送该项材料。
3.贵州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2份,须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采取自荐形式人选可不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由两位推荐专家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名。
4.附件材料1份,附件材料应与推荐表填报内容一致。采取组织推荐形式的候选人,提供的附件材料须由所在单位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封面加盖公章。采取自荐形式人选,提供的附件材料须由两名同行推荐专家对材料真实性进行认定并在封面审核签字。候选人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
5.贵州省青年科技奖推荐人选征求意见表1份,须加盖有关单位(部门)公章。
6.贵州省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2份,须由2位专家分别签署推荐意见表。
7.申报材料不涉密证明1份,加盖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公章。
(二)电子版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材料中各类表格电子版采用WORD格式(电子版可在省科协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gast.org.cn),附件材料电子版采用PDF格式报送,电子版可刻录为光盘随纸质材料同时报送,也可发送电子邮件至362887655@qq.com。
(三)材料报送方式、时间和地点
请自荐人于2021年8月27日(星期五)17:00时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交组织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854-8323669
附件:关于开展第十六届贵州省青年科技奖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uploads/soft/20210723/1627007935.zip
组织人事科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