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于2021年10月开始筹备申报,2022年10月经贵州省司法厅审核通过,成立了法医司法鉴定机构。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位于沙坝院区原住院部1楼和原急诊科区域,占地总面积695.8平方米,设有接待室、案件受理室、体检室、办公室、评审室、案件分析室、会议室、档案室等共计22间。仪器设备按规定要求配备并达标,办公场所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照相、录像、监控等设备,做到了电子化办公。全所共有工作人员16名,国家司法鉴定人员12名(主任医师8名、副主任医师3名、主治医师1名)。我院法医司法鉴定所依照法律规定开展的执业范围: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类司法鉴定。
法医临床类司法鉴定主要开展:损伤程度鉴定、伤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鉴定、后期诊疗项目评定、护理依赖程度评定、三期(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时限评定。
法医精神类司法鉴定主要开展:精神状态鉴定,精神障碍医学鉴定,与心理、精神相关的其他法医精神病鉴定或测试。
本机构坚持以质量为本,推进标准化建设,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秉承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面向社会提供法医司法鉴定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诉讼环节需求,履行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义务。
什么叫法医司法鉴定所?
法医司法鉴定所是一个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主要负责在诉讼案件中提供科学、公正、准确的司法鉴定服务。其主要职责是接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的委托,遵循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运用科学技术或专门知识,对涉及诉讼的医学、生物学、心理学、物理学、化学、会计学、工程学等领域的问题进行客观、科学、独立地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以供委托单位在审理案件时参考。
在我国,司法鉴定所由司法局进行管理和监督,必须经过司法行政机关的审核登记才能合法开展工作。

